信息披露
关于同意成立中国电影基金会
文旅影视发展专项基金的批复
歌游九洲(北京)文化旅游管理有限公司:
贵公司提交的《文旅影视发展专项基金申请书》收悉。经我会领导班子研究决定,同意成立“中国电影基金会文旅影视发展专项基金”,按照相关规定纳入中国电影基金会进行管理,履行专项基金的职能。贵公司签订并履行了《中国电影基金会文旅影视发展专项基金捐赠协议书》后,以卫青同志为总监的“中国电影基金会文旅影视发展专项基金”即正式成立生效,并将在中国电影基金会官网上向社会公布。
此复
中国电影基金会
2021年6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