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披露
关于同意成立中国电影基金会
中国电影文化传承专项基金的批复
妙行文化传播(深圳)有限公司:
贵公司提交的《关于设立“中国电影文化传承专项基金”的申请》收悉。经我会领导班子研究决定,同意成立“中国电影文化传承专项基金”,按照相关规定纳入中国电影基金会进行管理,履行专项基金的职能。贵公司签订并履行了《中国电影基金会“中国电影文化传承专项基金”捐赠协议书》后,以祁国强同志为总监、庄英同志为副总监的“中国电影基金会中国电影文化传承专项基金”即正式成立生效,并将在中国电影基金会官网上向社会公布。
此复
中国电影基金会
2023年12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