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披露
关于恢复“新媒体影视人才发展专项基金”工作的公告
各专项基金:
对于反映我会下属专项基金“新媒体影视人才发展专项基金”存在相关问题事宜,经调查核实,我会“新媒体影视人才发展专项基金”并没有参与反映内容中提到的项目,也未发现其他违规违法问题。
经中国电影基金会理事长办公会议审议,决定自2025年11月4日起恢复“新媒体影视人才发展专项基金”的一切工作。
特此公告。
中国电影基金会
2025年11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