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披露
关于终止北京京师鼎新教育科技发展中心“一带一路国际电影交流专项基金”运营资格的决定
鉴于我会“一带一路国际电影交流专项基金”运营方北京京师鼎新教育科技发展中心未能履行专项基金捐赠协议,违反了《中国电影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》第二章第五条款。
经中国电影基金会研究决定,自2018年6月30日起终止北京京师鼎新教育科技发展中心对我会“一带一路国际电影交流专项基金”的运营资格。
中国电影基金会
2018年6月30日